1879年 石榮霄、孫全太、天和號合股創建“榮太和燒坊”(石榮霄本姓王,為石家養子,後還姓王)。 1915年 孫全太退股,更名為“榮和燒坊”。民國政府農商部將“榮和”(王茅)與“成義”兩家燒坊的酒統稱為“茅台酒”,聯合送美國舉辦的“巴拿馬萬國博覽會”參展並獲得金獎。 1918年 民國政府貴州省省長劉顯世簽發《省長公署指令》“榮和”與“成義”共享巴拿馬榮譽,並可在產品上模印獎品,以資鼓勵。 1936年 民國二十五年“天和號”老板兒子王成俊退股,石榮霄孫子王澤生擁有“榮和燒坊”全部股份。 1949年 王澤生的兒子王秉乾繼承“榮和燒坊”全部財產與工藝。 1951年 政府合並王氏“榮和燒坊”等三家燒坊成立國營茅台酒廠。 1997年 茅台酒文化城為王氏“榮和燒坊”業主王秉乾塑像,記錄相關曆史。 2013年3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“榮和燒房” 釀酒廠房、曲藥房等舊址為茅台酒釀酒工業遺產群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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